The best Side of 家事調解服務

家事調解服務是由專業調解員,以中立持平的原則,幫助離異/同居人士,以共同解決問題的精神,處理離婚/分居後生活安排,以達致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,使雙方和子女的利益同被顧及,並能繼續合作教養子女。

調解範疇可包括分居安排、子女生活安排、撫養權、子女生活費、子女探訪、配偶贍養費、婚姻居所及財產分配安排等。 

家事調解並不適用於某些情況: 包括虐待兒童、家庭暴力、牽涉任何威脅或刑事活動等,原因是這些特殊情況下所產生的恐懼有可能會妨礙各方自由協商。

依法律規定,除保護令事件、監護(輔助)宣告事件、撤銷監護(輔助)宣告事件、宣告死亡事件、撤銷死亡宣告事件以外,原則所有的家事事件在法院裁判之前,都要先經過法院的調解。

呈請人 / 申請人應前往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申請表,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,把案件排期審訊。法庭會將該呈請或申請編入下列其中一個案件表內排期聆訊: 案件表

當夫婦雙方或單方產生了離婚的決定,若雙方無法私下協議離婚後的生活及財產安排,透過「家事調解」服務協助分居或離婚人士處理紛爭,為整個家庭及每位家庭成員達至最大的利益,這有助於提高協商後履行協議之動機,並同時減少離異後對雙方及子女所造成的傷害。

家事調解是一個解決問題的過程,旨在協助分居/離婚的夫婦在子女或財務上的安排達致一個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協議。當中會由名公正和受過調解訓練的第三者(調解員)協助雙方溝通及在保密的情況下達成協議。

家事調解是一個完全自願參與的過程,由一位受訓、不偏不倚的第三方(調解員)協助雙方在平等及保密的情況下有效地溝通及就家庭問題作出協商。

提供安全及保密的環境,好讓雙方無需擔憂其意見會被用作訴諸法庭的情況下,雙方能坦誠及安全地表示自己的需要,以達成雙方了解及溝通的渠道。

家事調解未必適用於每項家庭糾紛。如有需要各方可出席一個調解前之個案會面,讓家事調解員評估調解是否適用於個別情況。

節省時間 - 相對於法庭制度的種種限制而言,調解服務能夠更快及更有彈性地提供服務,故此離異雙方及其子女能迅速地重建新生活。

家事調解未必適用於每項家庭糾紛。如有需要各方可出席一個調解前之個案會面,讓家事調解員評估調解是否適用於個別情況。

* 申請人配偶(如適用)的收入將計入限額之內,如申請人配偶為有關訴訟之對方或申請人已與其配偶分居,則屬例外。

為各方會議作出決定(但家事調解員一般會幫助各方評估其建議方案的可行性) 家事調解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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